弱電工程中的綜合布線
時間:2016-03-16 發(fā)布人:管理員
A.環(huán)境檢查
在安裝工程開始以前應對交接間、設備間的建筑和環(huán)境條件進行檢查,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開工:
1.交接間間、設備間、工作區(qū)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。房屋地面平整、光潔,門的高度和寬度應不妨礙設備和器材的搬運、門鎖和鑰匙齊全。
2.房屋預留地槽、暗孔、孔洞的位置、數(shù)量、尺寸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3.對設備間鋪設活動地板應專門檢查,地板板塊鋪設嚴密堅固,每平方米水平允許偏差不應大于2mm,地板支柱牢固,活動地板防靜電措施的接地應符合設計和產(chǎn)品說明書要求。
4.交接間、設備間應提供可靠的施工電源和接地裝置。
5.交接間、設備間的面積,環(huán)境溫、濕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規(guī)定。
B.器材檢驗
1.器材檢驗一般要求
(1)施工前,施工單位應對工程所用線纜器材規(guī)格、程式、數(shù)量、質量進行檢查,無出廠檢驗證明材料者或與設計不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。
(2)經(jīng)檢驗的器材應做好記錄,對不合格證的器件應單獨存放,以備核查與處理。
2.型材、管材與鐵件的檢驗要求:
(1)各種型材的材質、規(guī)格、型號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(guī)定,表面應光滑、平整、不得變形、斷裂。
(2)管材采用鋼管、硬聚氯乙烯管、玻璃鋼管時,其管身就光滑無傷痕、管孔無變形,孔徑、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(3)管道采用水泥管塊時,應符合郵電部《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(guī)范》(YDJ39-90)中相關規(guī)定。
(4)各種鐵件的材質、規(guī)格均應符合質量標準,不得有歪斜、扭曲、飛刺、斷裂或破損。
(5)鐵件的表面處理和鍍層均應完整、表面光潔、無脫落、氣泡等缺陷。
3.線纜的檢驗要求:
(1)工程使用的對絞電纜和光纜規(guī)格、程式、形式應符合設計的規(guī)定和合同要求。
(2)電纜所附標志、標簽內(nèi)容應齊全、清晰。
(3)電纜外護套須完整無損,電纜應附有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。如用戶要求,應附有本批量電纜的電氣性能檢驗報告。
(4)電纜的電氣性能應從本批量電纜的任意三盤中截出100m長度進行抽樣測試。
(5)剝開纜線頭,有A、B端要求的要識別端別,在纜線外端應標出類別和序號。
(6)光纜開盤后應先檢查光纜外表有無損傷,光纜端頭封裝是否良好。
(7)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工程采用62.5/125μm或50/125μm多模漸變折射率光纖光纜和單模光纖光纜時,現(xiàn)場檢驗應測試光纖衰減常數(shù)和光纖長度。
1)衰減測試:宜采用光時域反射儀(OTDR)進行測試。測試結果如超出標準或與出廠測試數(shù)值差異太大,應用光功率測試,并加以比較,斷定是測試誤差還是光纖本身衰減過大。
2)長度測試:要求對每根光纖進行測試,測試結果應一致。如果在同一盤光纜中,光纖長度差異較大,則應從另一端進行測試或做通光檢查,以判定是否有斷纖現(xiàn)象存在。
(8)光纖調度軟線(光跳線)檢驗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光纖調度軟線應具有經(jīng)過防火處理的光纖保護包皮,兩端的活動連接器(活接頭)端面應裝配有合適的保護蓋帽;
2)每根光纖調度軟線中光纖的類型 應有明顯的標記,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4.接插件的檢驗要求:
(1)接線排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塑料材質應具有阻燃性。
(2)保安接線排的保安單元過壓、過流保護各項指標應符合郵電部有關規(guī)定。
(3)光纖插座的連接器使用型號和數(shù)量、位置與設計相符。
(4)光纖插座面板應有發(fā)射(TX)和接收(RX)明顯標志。
5.配線設備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電纜交接設備的型號、規(guī)格應符合設計要求:
(2)光、電纜交接設備的編排及標志名稱應與設計相符。各類標志名稱應統(tǒng)一,標志位置正確,清晰。
6.有關對絞電纜電氣性能、機械特性、光纜傳輸性能及接插件的具體技術指標和要求,應符合設計規(guī)范。
C.設備安裝
1.機架安裝要求
(1)機架安裝完畢后,水平、垂直度應符合廠家規(guī)定。如無廠家規(guī)定,垂直偏差不應大于3mm。
(2)機架上的各種零件不得脫落或碰壞。漆面如有脫落應予以補漆,各種標志完整清晰。
(3)機架的安裝應牢固,應按施工圖的要求進行加固。
(4)安裝機架面板,架前應留有1.5m的空間,機架背面離墻距離應大于0.8m,以便于安裝和施工。
(5)壁掛式機框底距地面宜為300~800mm。
2.配線設備機架安裝要求:
(1)采用下走線方式時,架底位置與電纜上線孔相對應。
(2)各直列垂直傾斜誤差不應大于3mm,底座水平誤差每平方米不應大于2mm。
(3)接線端子各種標志應齊全。
(4)交接箱或暗線箱宜暗設在墻內(nèi)。預留墻洞安裝,箱底高出地面宜為500~1000mm。
3.各類接線模塊安裝要求:
(1)模塊設備應完整,安裝就位,標志齊全。
(2)安裝螺絲必須擰緊,面板應保持在一個水平面上。
4.信息插座安裝要求:
(1)安裝在活動地板或地面上,應固定在接線盒內(nèi),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;接線盒蓋可開啟,并應嚴密防水、防塵。接線盒蓋應與地面齊平。
(2)安裝在墻體上,宜高出在地面300mm,如地面采用活動地板時,應加上活動地板內(nèi)凈高盡寸。
(3)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現(xiàn)場條件而定,宜采用擴張螺釘、射釘?shù)确绞健?/FONT>
(4)固定螺絲需擰緊,不應產(chǎn)生松動現(xiàn)象。
(5)信息插座應有標簽,以顏色、圖形、文字表示所接終端設備類型。
(6)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5.電纜橋架及槽道安裝要求:
(1)橋架及槽道的安裝位置應符合施工圖規(guī)定,左右偏差不應超過50mm。
(2)橋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應超過2mm。
(3)垂直橋架及槽道應與地面保持垂直,并無傾斜現(xiàn)象,垂直度偏差不應超過3mm。
(4)兩槽道拼接處水平度偏差不應超過2mm。
(5)吊架安裝應保持垂直,整齊牢固,無傾斜現(xiàn)象。
(6)金屬橋架及槽道與節(jié)間應接觸良好,安裝牢固。
6.安裝機架、配線設備及金屬鋼管、槽道接地體應符合設計要求,并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。
D.纜線的敷設和支撐保護方式
1.線纜的敷設
(1)纜線敷設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纜線的布放前應核對規(guī)格、程式、路由及位置與設計規(guī)定相符。
2)纜線的布放應平直,不得產(chǎn)生扭絞、打圈等現(xiàn)象,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損傷。
3)纜線在布放前兩端應貼有標簽,以表明起始和終端位置,標簽書寫應清晰、端正和正確。
4)電源線、信號電纜、結絞電纜、光纜及建筑物內(nèi)其他弱電系統(tǒng)的纜線應分離布放。各纜線間的小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5)纜線布放時應有冗余。在交接間、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3~6m,工作區(qū)為0.3~0.6m;光纜在設備端預留長度一般為5~10m。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。
6)纜線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①非屏蔽4對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4倍,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8倍。
②屏蔽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6~10倍。
③主干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10倍。
④光纜的彎曲半徑至少少為光纜外徑的15倍,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20倍。
⑤纜線布放,在牽引過程中,吊掛纜線的支點相隔間距不應大于1.5m,布放纜線的牽引力,應小于纜線允許張力的80%,對光纜瞬間大牽引力不應超過光纜允許的張力。在以牽引方式敷設光纜時,主要牽引力應加在光纜的加強芯上。
⑥纜線布放過程中為避免受力和扭曲,應制作合格的牽引端頭。如采用機械牽引時,應根據(jù)纜線牽引的長度、布放環(huán)境、牽引張力等因素選用集中牽引或分散牽引等方式。
⑦布放光纜時,光纜盤轉動應與光纜布放同步,光纜牽引的速度一般為15m/min。光纜出盤處要保械松馳的弧度,并留有緩沖的余量,又不宜過多,避免光纜出現(xiàn)背扣。
(2)預埋線槽與暗管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敷設管道的兩端應有標志,表示出房號、序號和長度。
2) 敷設暗管時宜采用鋼管或阻燃硬質PVC管。布主放雙護套線和主干纜線時,直線管道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~60%,彎管道為40~50%,暗管布放4對對絞電纜時,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25~30%。
預埋線槽宜采用金屬線槽,線槽的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40%。
3)光纜與電纜同管敷設時,應在暗管內(nèi)預置塑料管子,將光纜敷設在子管內(nèi),使光纜和電纜分開布放,子管的內(nèi)徑應為光纜外徑的1.5倍。
(3)設置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電纜橋架宜高出地在面2.2m以上,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他障礙物不應小于0.3m。橋架寬度不宜小于0.1m,橋架內(nèi)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%。
2)電纜橋架內(nèi)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.5 m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;水平敷設時,在纜線的首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3~5m處進行加固。
3)電纜線槽宜高出地面2.2m.在吊頂內(nèi)設置時, 槽蓋開啟面應保持80mm的垂直凈空,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%。
4)布放線槽纜線可以不綁扎,槽內(nèi)纜線應順直,盡量不交叉,纜線不應溢于線槽,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,轉彎處應綁扎固定。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1.5m固定在纜線支架上。
5)在水平、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內(nèi)敷設纜線時,應對纜線進行綁扎。4對對絞電纜以24根為束,25對或以上主干對絞電纜、光纜及其他信號電纜應根據(jù)纜線的類型、纜徑、纜線芯數(shù)分束綁扎。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.5m,扣間距應均勻,松緊適度。
6)建筑群子系統(tǒng)采用架空、管道、直埋、墻壁及暗管敷設電光纜的施工技術要求應參照郵電部《市內(nèi)電話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(guī)范》,《電信網(wǎng)光纖數(shù)字傳輸系統(tǒng)工程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(guī)定》的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2.支撐保護方式
(1)配線子系統(tǒng)纜線敷設支撐保護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預埋金屬線槽支撐保護方式;
①在建筑物中預埋線槽可為不同尺寸,按一層或二層設置,應至少預埋二根以上,線槽截面高度不宜超過25mm。
②線槽直埋長度超過6m或在線槽路由交叉、轉彎時宜設置拉線盒,以便于布放纜線和維修。
2)預埋暗管支撐保護要求:
①暗管宜采用金屬管或阻燃硬質PVC管,預埋在墻體是間的暗管內(nèi)徑不宜超過50mm,樓板中的暗管內(nèi)徑宜為15~25mm。直線布管30m應設置暗線箱等裝置。
②暗管的轉彎角度應大于90o,在路徑上每根暗管的轉彎不得多于二個,并不應有S彎出現(xiàn)。在彎曲布管時,每間隔15m處應設置暗線箱等裝置。
③暗管轉彎的曲率半徑不應小于該管外徑的6倍,如暗管外徑大于50mm時,不應小于10倍。
3)設置纜線橋架和纜線線槽支撐保護要求:
①橋架水平敷設時,支撐間距一般為1.5~3m,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。
②金屬線槽敷設時,在下列情況下設置支架或吊架:
A.線槽接頭處;
B.間距3m;
C.離開線槽兩端口0.5m處;
D.轉彎處。
③.塑料線槽槽底固定點間距一般為1m。
4)鋪設活動地板敷設纜線時,活動地板內(nèi)凈空不應小于150mm,活動地板內(nèi)如果作為通風系統(tǒng)的風道使用時,地板內(nèi)凈高不應小于300mm。
5)在工作區(qū)的信息點位置和纜線敷設方式未定的情況下,或在工作區(qū)采用地毯下布放纜線時,在工作區(qū)宜設置交接箱,每個交接箱的服務面積約為80m2。
6)不同種類的纜線布放在金屬線槽內(nèi),應同槽分室布放。金屬線槽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7)干線子系統(tǒng)纜線敷設支撐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纜線不得布放在電梯或管道豎井中。
2)干線通道間應溝通。
豎井中纜線穿過每層樓板孔洞宜為矩形或圓形。矩形孔洞尺寸不宜小地300mm×100mm,圓形孔洞處應至少安裝三根圓形鋼,管徑不宜小于100mm。
E.纜線的終端
1.纜線終端的一般要求:
(1)纜線在終端前,必須檢查標簽顏色和數(shù)字含義,并按順序終端.
(2)纜線中產(chǎn)不得產(chǎn)生接頭現(xiàn)象。
(3)纜線終端處必須卡接牢固,接觸良好。
(4)纜線終端應符合設計和廠家安裝手冊要求。
(5)對絞電纜與插件連接應認準線號、線位色標,不得顛倒和錯接。
2.對絞電纜芯線終端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對絞電纜芯線終端應量保持扭絞狀態(tài),非扭絞長度對于5類線不應大于13mm,4類線不大于25mm。
(2)剝除護套均不得刮傷絕緣層,應使用專用工具剝除。
(3)對絞線在與信息插座(RJ45)相連時,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。插座類型、色標和編號應符合下圖規(guī)定:
(4)對絞電纜與RJ45信息插座的卡子連接時,就按先近后遠,先上后下的順序進行卡接。
(5)對絞電纜與接線模塊(IDC、RJ45)卡接時,應按設計和廠家規(guī)定進行操作。
(6)屏蔽對絞電纜的屏蔽層與接插件處屏蔽罩可靠接觸,纜線屏蔽層應與接插屏蔽罩360o圓周接觸,接觸長度不宜小于10mm。
3光纜芯線終端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采用光纖連接盒對光纜芯線接續(xù)、保護,光纖連接盒可為固定和抽屜二種方式。在連接盒中光纖應能得到足夠的彎曲半徑。
(2)光纖融接或機械接續(xù)處應加以保護和固定,使用連接器以便于光纖的跳接。
(3)連接盒面板應有標志。
(4)跳線軟纖的活動連接器在插入適配器之前應進行清潔,所插位置符合設計要求。
4.各類跳線的終端
(1)各類跳線纜和接插件間接觸應良好,接線無誤,標志齊全。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系統(tǒng)設計要求。
(2)各類跳線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一般對絞電纜不應超過5m,光纜不應超過10m。
F.工程驗收
1.竣工技術文件應做到如下要求:
(1)工程竣工以后,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驗收以前,將工程竣工技術資料一式三份交給建設單位。
(2)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工程的竣工技術資料應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1.1.安裝工程量;
1.2.工程說明;
1.3.設備、器材明細表;
1.4.竣工圖紙為施工中更改后的施工設計圖;
1.5.測試記錄;
▲系統(tǒng)如采用微機設計、管理、維護、監(jiān)測,應提供程序清單和用戶數(shù)據(jù)文件,如磁盤、操作說明等文件;
▲工程變更、檢查記錄及施工過程中,需更改設計或采取相關措施,由建設、設計、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雙方洽商記錄;
▲隨工驗收記錄;
▲隱蔽工程簽證。
(3)竣工技術文件要保證質量,做到外觀整潔、內(nèi)容齊全、數(shù)據(jù)準確。
(4)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工程,應按如下所列項目、內(nèi)容進行檢驗: